2024年12月26日,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《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公告 2024年 第33号),公布了2022年全国、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,以及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(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)、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,供核算电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2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.5366kgCO2/kWh, 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(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)为0.5856kgCO2/kWh,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.8325kgCO2/kWh,山东省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.6410kgCO2/kWh。